《星期專論》公民運動的金恩博士版
◎ 盧世祥
八月廿八日是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博士發表「我有一個夢」演說五十週年。一九六三年當天,這位美國民權運動領袖在華府林肯紀念堂前階的演講,促使國會通過「一九六四年民權法案」,宣布所有種族隔離和歧視政策非法;金恩也因「在西方世界展現(民權)奮鬥得以非暴力進行的第一人」,獲頒一九六四年諾貝爾和平獎,時年卅五歲,是和平獎歷來最年輕得主。
「我有一個夢」被譽為廿世紀美國最偉大的公開演說,針對當時在美國,尤其南方各州仍存在的公然種族歧視舉措,包括非洲裔等有色人種在公車、酒吧和學校等場合受到差別待遇,要求改變。金恩強調,公民自由平等,明載獨立宣言和憲法,南北戰爭之後林肯也簽署解放黑奴宣言,但一兩百年來,這些承諾仍屬空頭支票,黑人並未掙脫歧視和隔離的枷鎖,在自己故土家園猶如流亡者。
金恩呼籲現場廿五萬群眾,不分膚色、種族、宗教信仰,攜手合作,實現人人自由平等的立國理想,讓美國成為免於歧視而正義的樂土。發表這一「創造歷史的演說」,金恩於義正辭嚴中冷靜自制,公開宣揚非暴力的改革途徑,且向全國侃侃陳詞,動之以理想美夢。演說是當天華府「為爭取工作與自由而走」民權大遊行的一部分,前此的六月間,甘迺迪總統已向國會提出「民權法案」,金恩打動人心的演說,在民權運動發揮決定性作用,加上甘迺迪同年十一月被刺殺的衝擊,使法案在國會通過之勢不可擋。
「我有一個夢」動人有力,在於結合了林肯、甘地和耶穌三位偉大人物的精髓。金恩把黑人飽受奴役和歧視所生的怨懟與仇恨,昇華為社會集體的自由平等正義夢想,籲請國人一起促其實現,這是林肯的理想。金恩身為種族歧視的受害者,在演說中並未訴諸對立激情,反而寬容並蓄,柔情更有力,這是甘地的非暴力哲學。他籲請各方以同屬上帝子民和同胞骨肉,為自身與子孫共創自由平等的未來,這是實踐耶穌的博愛。有人描繪這一演說,「充滿林肯和甘地的基本精神與聖經的韻律」,最為貼切。
凱道25萬人 彰顯台灣人的夢
金恩的牧師身分,使他具備動人演說的特質,「我有一個夢」被視為修辭學的經典之作。他的宗教寬恕博愛情操,包括援引以賽亞書、詩篇等聖經章節,更增添「我有一個夢」的感人與格局。儘管建立沒有種族偏見的社會至今尚未完全實現,金恩的民權運動讓全民受益,他名列偉大的美國人,生日是國定假日。
五十年後在台灣看「我有一個夢」演說,有許多值得見賢思齊之處;特別是在首都台北,同樣是八月間,同樣有廿五萬人群聚凱達格蘭大道,為公民運動目標挺身而出,向金恩禮敬學習,更有必要。
公民運動 追求正義社會
首先,是「我有一個夢」。人人都有夢,金恩的夢,是人人平等自由的正義社會。台灣人的夢,有如最近方興未艾的公民運動所顯示,可以是軍中管理司法體制合理,徵收民地正當不濫權,也可以是免於核四災難,乃至於讓背棄民意的立委滾蛋。更基本的,台灣人的夢,從個人的成家立業,為飽受失業、低薪、高房價所苦的年輕世代開創新希望,到建構正常的國家社會,讓台灣免於外力併吞,都可懸為「我有一個夢」標的。
有夢雖美,如能力促其實現,才更可貴。美國雖民主大國,終止公然種族歧視隔離,要到金恩時才終於確立,其間另有甘迺迪等自由派的分進合擊,金恩以非暴力方式讓美夢成真,凸顯了公民運動在民主社會的正當有力。相形之下,達賴喇嘛以和平慈悲面對中國,至今仍未能讓圖博人民免於壓制;劉曉波以「零八憲章」要求民主,卻身陷囹圄。台灣雖處民主時代,執政的馬政府卻總是專斷獨行,這就注定了公民運動必須在維持自主性的同時,廣結社會力量,講求方法,才足以成事。
公民運動深具理想,理想本來就是力量的泉源,網路時代的資訊通訊,進一步提供了短期迅速謀合聚眾的能量,有利它突破封鎖,喚起更多公眾參與。但是,如何從烏合之眾蛻變成沛然莫之能禦的民意,乃至於最終促成公民運動所要求的改革目標,仍是重大考驗。從阿拉伯世界到巴西、土耳其,近來都發生公民或中產階級革命,卻很少能只靠本身的力量帶來持久變革。從而,在欠缺金恩式的魅力領導人和宗教力量等要素,台灣的公民運動如何走出改革的新天地,值得有識之士於紀念金恩之際,認真探討。(作者為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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