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成,这名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生、资深政法记者,因为一起持续七年的拆迁纠纷,以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警方刑拘,和他一起被刑拘的还有6名村民。
陈宝成的家乡在山东平度市东阁街道金沟子村,这里因旧村改造而进行拆迁,陈宝成家等多户村民因不认同旧村改造的合法性和补偿标准而拒绝拆迁,并同拆迁方僵持长达7年。在这一过程中,陈宝成成了一些人的眼中钉。据陈宝成方面称,今年1月底,陈在村中遭到两次蓄意殴打。今年7月4日,村民张氏夫妻的房屋被强行推倒,财产被埋入废墟中,至今仍未"破案",致他们无家可归。之后在北京当记者的陈宝成回村共同维权。
8月9日,张氏夫妻又看到一辆挖掘机在被推倒的房屋附近,试图铲走废墟,他们就扣下了车和司机。在陈宝成方面看来,他们是抓到了破坏公民私人财物的犯罪嫌疑人。之后他们报警要求处理,但平度警方不管。
而就事件过程,平度警方却有不同的说法。平度市公安局副政委石德欣称,8月9日上午,110接到报警即赶到现场,发现只有一台挖掘机,司机不在,其他人也不在。9日下午2点多,又有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张氏夫妻将司机堵在驾驶室里,还拿着汽油桶,将汽油泼在司机身上。警方见到包括陈宝成在内的村民不让司机走,陈宝成还挥舞着一个自制的长柄状的东西,不让别人靠近。
到8月10日下午两点左右,也就是事发24小时之后,警方采取突然行动,将陈宝成及其他村民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刑拘。
双方对事件细节的描述截然相反,令外人一时难以判断是非曲直,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并公布事件真相。
从当地公布的视频中可以看到,村民确有在僵持过程中向司机泼撒汽油等不够理智的行为。但我们也要指出,当公民的合法财产被非法破坏时,当地警方似乎行动迟缓。另一个吊诡的细节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之一就是,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也即,平度警方几乎是"压哨"完成抓捕。如此选择性执法,令人生疑。
中国的农村改造往往包含地方政府巨大的企图心,也因为一些地方操作的不规范,而埋下重重矛盾。比如这次的金沟子旧村改造就根本没有取得《城乡规划法》第41条、第65条所规定的规划许可证,强制拆迁缺乏法理依据。地方政府本该积极化解矛盾,引导村民做出合理选择。但是在7月4日金沟子村发生强拆闹得满城风雨之后,7月15日,当地的官方媒体却强势发文称:当地九成以上村民,都要求对8家拒拆户"强制执行"。
这种偷换概念明显激化了矛盾,有违法治精神。宅基地虽然不是私产,但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城市居民的房屋土地使用权一样,是《物权法》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是公民合法的私人财产性权利,何况宅基地上的房屋明确就是私产。既是私产,也就当然不需由他人"投票决定",这超出村民自治的范围;对于房屋的征收,应通过政府征收程序完成,绝不能使用半夜强拆的违法手段。
7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农民进不进城,进哪个城市,由农民自主选择。政府要做的不是行政干预,而是构建一个农民自由流动的制度环境,就是让人人都能享受均等公共服务,享受平等发展机会。"
同理,平度市这起因拆迁而起的公共案件,也应回归尊重村民意愿、尊重公民合法财产的逻辑起点。旧村改造、农民上楼、小城镇建设,无论蓝图多么美好,首先要问问村民愿不愿意,不能将长官的政绩冲动置于村民的意愿之上。面对"不愿上花轿"的村民,地方政府更要尽到守夜人的本职,坚决保卫其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不能默许暴力强拆,那只会引发以暴易暴。政府的本职是守法,其次才是发展。回到平度拆迁事件本身,如果一个法科生真的沦为"非法拘禁罪"的嫌犯,这何尝不是发展的悲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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