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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别开枪是我:看守所里,李天一仰慕的对着薛蛮子说:叔,你是如何成为嫖客的?我妈想让我当嫖客都想疯了,快教教我! ——大侄子,你发表点有独立思想的帖子,你很快就成嫖客了。
2013-08-25
无风即风:我现在最关心的就是什么时候抓@贺卫方 ?大家平时都没少截图吧?他的反动言论一抓就一大把,怎样才能举报他?北京的朋友动起来啊~打掉秦火火立二拆四和周禄宝这些小瘪三没啥意义,薛蛮子真面目被揭穿才算有象征意义,那么,习总说了"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是不是可以送贺卫方等伪党员进去了?
2013-08-25
丁来峰:他嫖宿幼女了吗?他集体嫖娼了吗?他嫖娼要发票了吗?他公款包二奶了吗?他强奸幼女带小学生开房了吗?当以上事情真实发生的时候,央视、人民网、新华网这些国家级喉舌在哪里?薛蛮子就算真的嫖娼,也只会影响自己家庭和谐;法官集体嫖娼,却事关贪腐、司法公正。喉舌们,到底持着什么样的新闻价值观?
2013-08-25
徐昕:【光明网:无赖与狡辩:虚伪最后的疯狂】薄诡计多端、飞扬跋扈、两面三刀,以为他过去的经历所证实…若罪犯认为法庭的公平,是自己玩弄阴谋伎俩的"舞台",那就是彻底的冥顽不化,就是自绝于人类正义与公理。微评:被告人法庭翻供或辩解很正常,控方可予反驳,官媒怎能在判决前发表这种文革式文章?// 林治波:人民网:薄熙来犯罪证据确凿 翻供会翻倒自己; 光明网:薄熙来诡计多端、飞扬跋扈、两面三刀;央视网:薄熙来面对法庭毫无敬畏之心、毫无悔改之意;演员薄熙来:好大喜功与睚眦必报。评:对某人某事有不同看法,完全正常。但看看这些评论,无法治之义,有文革之风,水平也忒差了吧?
2013-08-23
FT中文网:【薄熙来不仅是个好演员】历史学家章立凡:济南中院首日庭审印证了我的猜想:已成阶下囚的薄熙来当庭翻供,不卑不亢败中求胜,将自己塑造成一位"失败的英雄"。与官场上多数怕记者的官僚不同,他擅长运用媒体经营自己的形象。http://t.cn/zQsoR1o
2013-08-23
中国微闻:@李承鹏 被禁了,@作业本 被销了,@李开复 被攻了,@迟夙生律师 @袁裕来律师 被骂了……微博还有木有正义,微博还敢不敢说实话,微博路在何方……
2013-08-23
坐隐06:[圍觀][圍觀][圍觀]还是法律专家厉害![贊][贊][贊]
2013-08-23
V5虎仔:《你大爷答记者问》
2013-08-24
赵晓:边际效率递减之最新例证:以薄之地位与身份、从政年数,只贪腐这么一点钱,与动辄上亿、房产几十上百套的低阶贪官相比,非但不能证明薄熙来贪腐,反证明其相对"清廉"。用腐败罪名来解决政敌,堪称全球一大发明,但这个屡试不爽的方法现在明显进入了"边际效益递减"状态。得创新不是?
2013-08-24
木子老龙:想请教@孔庆东 、@司马南 :薄熙来,到底是贪官恶霸,还是明君伟人?如果是前者,那你们当年摇旗呐喊,到今天就该承认瞎眼,向那些被你们辱骂过的人道歉;如果是后者,那你们的领袖喊冤蒙尘,到今天就该据理抗争,还你们主子清白。不道歉是没廉耻,不抗争是没骨气,所谓爱国学者,就是你们这群怂货?
2013-08-23
赵楚:薄熙来当然应该受到公正的审判,应该享有符合现代法制精神的权利,这是任何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但我还是觉得某些对此做大力呼吁的人很做作,因为当代中国并没有法治的司法环境,政治和司法均没有上正常的轨道,而且,就起诉的基本内容看,也是避重就轻,暧昧莫名,这本身就是一种另类特权。
2013-08-23
万垂洲诉张显侵权案拒不立案:【热点直击:薄案审理的非法证据排除】证据是诉讼的灵魂。薄案庭审中出现的证人谷开来质证薄的证据,本博认为应当进行非法证据排除。1、鉴于其夫妻关系,谷开来的证言无效;2、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证言无效;3、与一方当事人{薄}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无效;4、这样开心的证人证言不合逻辑无效
2013-08-24
© Tony Nima for 中国数字时代, 2013. | Permalink | No comment | Add to del.ic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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