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0日星期二

中国数字时代: 闾丘露薇 | 法律呢?

中国数字时代
- 在这里,了解祖国 
Subscribe to Bloomberg Businessweek

Get Bloomberg Businessweek for 84% off what others pay on the newsstand - that's like getting 38 complimentary issues! Sign up today.
From our sponsors
闾丘露薇 | 法律呢?
Aug 20th 2013, 15:34, by dapigu

很多时候,看新闻会把人看得急死。

刚刚看到,两名乘客为了让自己迟到的同伴赶上火车,堵车门不让开,结果火车延迟半小时,不少乘客要改签。

有这种人不奇怪,但是问题是,最终这些人还是坐上车了,而且只是被民警教育一下而已。

这样做即使不违法,也是违规的,这不是常识吗?身为警察,不懂得这点吗?身为火车管理方,不懂得这点吗?

让人着急的是,这样的处理方式,不是很明显告诉大家:不需要守法守规,为了自己的目的,只要声大夹恶(注:粤语,"蛮不讲理"之意)就可以了,因为最终受到的惩罚,实在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我们整天在谈论社会道德沦丧,如果从这件事情来看,不是社会的管理者自己姑息纵容出来的吗?守法守规的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那不是鼓励大家做"刁民",无视规则,劣币驱逐良币吗?

很多人说,把这样的人一脚踹下去。在法治社会,踹人的人也极可能会负上法律责任,因为个体不能代替执法者来执法,也不能用违法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问题是,如果执法者不作为,那不就是逼着良民违法吗?

不过,有些时候,执法人员又极为严格的依法执法。比如发个帖子开个玩笑,结果女歌手要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好吧,如果你告诉我,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所以需要依法治国。好吧,既然这样,那能不能做到一视同仁?

为何摔了别人婴儿的警察,在媒体报道前,只遭到了内部纪律处分?即便是受害人家属同意接受金钱赔偿,但那也无法改变这样的案件,应该属于公诉案件的事实,我们不是要依法治国吗?

又看到官员强奸十五岁未成年女孩的新闻,每个社会都有禽兽不如的人,关键是这样的人是不是得到法律的制裁。为何这些官员胆子这样大?为何他们坚信,因为自己是官,所以告不到?很遗憾,他们说的是现实:如果不被曝光,那法律就是一纸空文,即便被曝光,即便依法查处,也可能就是落得一个嫖客的罪名,而不是强奸犯,因为有"嫖宿幼女罪"。


© dapigu for 中国数字时代, 2013. | Permalink | No comment | Add to del.icio.us
Post tags: , ,
订靠谱新闻 获穿墙捷径 请发电邮(最好用gmail)至:sub@chinadigitaltimes.net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