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別墅巴結江澤民 公款遭薄熙來侵占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香港南華早報七日報導,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被控在二○○二年擔任遼寧省長時侵占公款五百萬人民幣,但消息人士透露,這筆公款原來是用來替時任中國國家主席的江澤民興建別墅。
在薄熙來上月接受審判時,法庭紀錄只說這筆公款來自於上級,用來當做大連一處機密公共計畫的建設經費。但據大連政界二消息來源向南華早報指出,中共中央辦公廳在江澤民度假別墅蓋好後,把這筆款項撥給大連。當時江澤民即將退休,交出中國國家主席和中共總書記的職務。
這筆款項後來透過律師事務所轉到薄熙來的妻子谷開來手上,而且獲得薄熙來批准。
報導說,江澤民曾在一九九九年訪問大連,紀念大連商港開立一百週年,他在大連停留長達十天,國家主席會在一地停留這麼久很不尋常。
消息人士說,江澤民在大連期間,表示他很喜愛這個港口城市,於是薄熙來為了討好江澤民並利於升遷,決定為江興建一棟別墅。該筆款項由江親信,曾任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與中央警衛局局長的由喜貴撥給大連。
在八月二十三日薄案第二天審判時,前大連市城鄉規劃土地局長王正剛出庭作證,根據法院公布的微博,王正剛曾對薄熙來表示,由於工程早在上級撥款前已完工,因此可把工程款「留給薄熙來補貼家用」。但薄熙來在法庭上說,他不記得這件事,他從來沒有貪污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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