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声中文网)近日,广州媒体《新快报》头版连发两则重磅声明,要求湖南警方释放该报记者陈永洲,但10月26日中国官媒央视《朝闻天下》节目播出陈永洲”忏悔认罪”视频。他表示”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的名利,受人指使收人钱财, 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其声誉严重受损,为此向中联重科、广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告诫同行’要以我为戒’”。随后,官媒新华网发表了详细报道。
事件的爆发点是今年5月27日,《新快报》发表了记者陈永洲《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一文,而在此前后陈永洲也曾发表多篇关于中联重科的报道。10月18日,湖南长沙警方至广州,跨省抓捕陈永洲;10月23日,《新快报》在头版发声“请放人”,认为长沙警方抓人理由不充分;10月24日,该报在头版发出“再请放人”,海外媒体也纷纷跟进报道。
“央视进入看守所采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陈永洲央视”认罪”新闻迅速在各大门户网站上转载,网友的质疑声四起,呼吁央视说明 “陈永洲受谁指使,收了谁的钱财”;知名网友”秀才江湖”表示关注到,就在陈永洲”认罪”消息出来之时,微博上多个重量级的官方信息员,同一口径发出微博,就此他认为事有蹊跷。
作家”草军书”认为针对这样一个案例,官方媒体第一次报道中不见当事人律师的观点,也没有深挖事件经过,而是当事人主动”认罪”,据此他认为央视报道的倾向性严重。
中国知名律师刘晓原向德国之声表示,近期,涉嫌”淫乱罪”的新浪名博”薛蛮子”、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云南网络名人边民以及陈永洲事件,都是在被抓后,在央视的新闻频道播出了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视频。
刘晓原认为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如果一个公民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刑拘在看守所,除办案人员外,是不允许外界人员会见犯罪疑嫌人,但央视为何能屡屡进入看守所采访?”中央电视台进入看守所采访并进行报道,我认为这个作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犯罪嫌疑人被抓以后,除了办案人员,能够会见的只有律师,即使是家属会见也要经过严格的批准。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员是不能会见的。我认为采访也是一种会见。”
刘晓原也认为,不能排除看守所中的嫌疑人,在无人身自由和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被迫接受采访,这种情况下的采访内容通过电视播放,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而且还会给家属带来压力。也不利于案件公平、公正的审理。
“《新快报》应该公开全面过程”
陈永洲”认罪”后,目前《新快报》尚未有最新声明。北京媒体人《新京报》副总编李多钰在其名为“01子非鱼”的个人微博上表示”央视发布陈永洲认罪的新闻,并没有解决最关心的程序正义问题。如按央视报道情节,新快报连续发表十几篇失实报道,是严重新闻管理问题,记者有责任,但管理与监管责任不在记者,长沙警方绕开管理问题,直接抓记者,为今后程序非正义开了一个坏头。”
有未署名的广州网友在网易关于陈永洲”认罪”的新闻下跟帖,支招《新快报》:”《新快报》应该把和中联重科打交道的全过程公布于众,把长沙警方和中联重科直接针对陈永洲个人、避开和《新快报》报社正面碰撞的这种如意算盘揭露出来,结合这件事情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看出长沙警方和中联重科对跨省抓人后会被舆论围攻做好了事先准备,那就是全力针对陈永洲个人进行围攻,不理《新快报》报社,现在这招奏效了,《新快报》报社必须全面公开,让被长沙警方和中联重科模糊了的焦点重新聚焦到正常的点上来,程序正义决定着事情的真正公平对错,谁真正的正义谁就赢。”
作者:吴雨
责编: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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