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研究员郭震远在《中国评论》月刊8月号发表专文《建立具有两岸关系特色的军事安全互信机制探讨》,作者认为:"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不仅是建立两岸具体的'军事互信',更是建立两岸广泛的'安全互信'、'政治互信'。这是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一个重要的两岸关系特色。""可以预料,未来建立的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当然包括相应的监督、仲裁机制,但肯定不是由两岸之外的任何势力对之实施。这是两岸关系的特点决定的,是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又一个重要的两岸关系特色。"文章内容如下:
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已经成为两岸相关部门、研究机构和个人,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正如不可能将现有的各种理论、模式,套用到对整个两岸关系的研究,特别是用于处理两岸关系一样,研究与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也不可能套用现有的相关理论和模式。虽然,在技术层次的某些具体问题上,还是可以有所借鉴。从根本上说,这是整个两岸关系的独特性决定的,即古今中外的前所未有性决定的。所以,关注和研究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问题,关键是必须着重关注、研究其两岸关系特色。不然,这一问题在实际上将不可能得到解决。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世界上已建立了很多军事互信机制。尽管各自的形式和内涵并不相同,但它们都是单纯处理相关方面的军事关系。建立这一机制的目的,明显地就只是为了处理相关方面的军事关系。无论是对于国际性的军事冲突,还是对于内战性的军事冲突,建立军事互信机制无不如此。
例如,针对当年欧洲的华约与北约之间的军事对峙、埃及和叙利亚与以色列的军事冲突,以及一些非洲国家内战等,建立的军事互信机制就都是单纯地处理相关的军事关系。尽管其中的一些军事冲突、对峙,实际上有着十分重要的政治冲突背景,例如华约与北约的军事对峙。主要原因是,军事冲突的当事各方无论是华约与北约,还是埃以、叙以,以及内战各方,都认为冲突不可能真正解决,但又都需要缓解激烈的冲突,尤其需要避免冲突进一步激化,所以,各方都接受建立军事互信机制,以争取缓解冲突、并维持冲突不进一步激化的状态,而不是谋求真正解决冲突。实际上,上述军事互信机制建立后,总体上看,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冲突,并维持了冲突没有进一步激化的状态,但同时所有的冲突也都没有因此而得到真正的解决。其中,华约与北约的军事对峙的解决,是因为华约解体,而不是因为建立了军事互信机制。从这个意义看,已建立的军事互信机制,实际上就是维持军事关系现状。
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具有与已建立的各种军事互信关系完全不同的目的,从而表现出明显的两岸关系特色。两岸面临的军事形势是独特的。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告台湾同胞书》以后,大陆方面即停止了炮击金门等对台军事行动;1988年以后,随两岸交流、交往的迅速发展,两岸的军事对峙虽然继续存在,但强度持续下降,在这一期间曾经发生过零星的军事事件,如台湾方面误击大陆,但没有扩大、激化;2008年两岸进入和平发展历史新时期以来,两岸的军事对峙进一步减少,可以说,台湾海峡已经成为"和平的海峡"。显然,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既不是为了缓和激烈的军事冲突,也不是为了防止冲突的进一步激化。因为实际上,在两岸之间这两方面都不再存在,甚至不会重新出现。
但是,随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的深化,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问题,却成为两岸都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显然,两岸都认识到,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虽然已不是两岸之间迫切的军事关系问题,但却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进入深水区,必须面对和处理的重要问题。众所周知,从1949年到1978年的三十年中,军事对抗一直是两岸关系的主体。1979年以来,军事对抗持续、明显地减少,但不仅始终存在,而且其影响明显大于其实际的存在。
事实上,作为两岸关系最深刻的历史记忆,两岸军事冲突对两岸关系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始终强烈存在。1991年台湾当局宣布,终止所谓的"动员戡乱时期",据此,台湾方面坚持宣称,两岸的"敌对状态已经结束"。但是,台湾方面作为中国内战的一方,在未经内战双方谈判、协商并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单方面宣称"结束敌对状态",并不具备法理意义。更重要的是,从那时直到2008年,台湾当局对大陆的全面敌视、高度防范始终存在,并且成为发展两岸交流、交往的最严重障碍。2008年以后,台湾方面对大陆的敌视、防范明显减少,但其影响犹存,并仍然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严重干扰因素,这在两岸关系的各领域都有所表现。显然,完全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已经成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巩固、深化的关键性步骤,而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则是实现这一步骤不可缺少的前提和基础。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完全不同于已建立的各种军事互信机制。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不是单纯的两岸军事关系问题,而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这一机制最重要的两岸关系特色,是建立这一机制时最基本的依据和出发点。显然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不是保持两岸军事关系现状,而是持续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这是这一机制建立和运行的最重要目的。
认识与把握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两岸关系特色,不仅将直接决定这一机制的能否建立,而且还将决定建立这一机制,对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的影响。陈水扁执政时期,一度热衷于要与大陆建立"军事互信机制",台湾相关部门为此进行了一些研究,台湾的年度《国防报告书》也对之有所论述,但最后"无疾而终"。陈水扁出于推行"台独"的目的,企图通过建立所谓的"军事互信机制",以处理两岸之间单纯军事关系的方式,保证"一边一国"之间的所谓"军事稳定",实际上就是企图消除大陆方面针对其"台独"行径的"军事威胁"。陈水扁的图谋理所当然地不能实现,从反面显示了,仅从单纯的军事关系着眼,脱离两岸关系大局,不可能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马英九执政以来,两岸关系进入和平发展历史新时期,台海局势得到前所未有的缓和。在这个背景上,台湾方面对于建立两岸"军事互信机制"的关注不断减少,在2013年度的《国防白皮书》中,仅一句话涉及这一问题。马还一再表示这一问题"没有急迫性"。
显然,台湾方面仍然从单纯的两岸军事关系,看待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问题。实际上,尽管台海局势已大为缓和,但在台湾仍然存在对大陆相当广泛的疑虑、畏惧,甚至一定程度的敌意,这对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的巩固和深化,形成了不可忽视的干扰。马当局对于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消极态度,明显不利于消除台湾方面对于大陆的疑虑、畏惧和敌意。这些事态进一步揭示了,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的密切关系。但是,认识和把握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两岸关系特色,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这一机制,对于两岸都是全新的课题。显然,只能坚持两岸共同努力,进行实践、摸索路径、总结经验,争取比较顺利地建立起这一机制,并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的巩固、深化中,发挥其重要的积极作用。
从具体的"军事互信"到广泛的"安全互信"和"政治互信"
可以预料,未来建立的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肯定包括一系列具体的"军事互信"措施,例如,通报军队和重武器部署调整,视察军事演习等等。因为这些都是"军事互信"必然具有的内涵,也正是已建立的各种军事互信机制的主体内涵。但同时还可以预料,未来建立的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将包括更广泛的"非军事的"安全互信,甚至政治互信措施,例如,共同救助海难、共同护渔,以及共同维护海洋权益等等。这些并不是一般意义的"军事互信"措施,但却必然是未来建立的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内涵。所以,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不仅是建立两岸具体的"军事互信",更是建立两岸广泛的"安全互信"、"政治互信"。这是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一个重要的两岸关系特色。正因为这一特色,大陆方面认为,应建立的是,"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而不是一般所谓的"军事互信机制"。
将在未来建立的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不仅包括两岸具体的"军事互信",更包括两岸广泛的"安全互信"、"政治互信",这是两岸关系,特别是其和平发展进程深刻影响的必然表现。如前所述,已建立的,处理具体军事关系的各种军事互信机制,都是相关方面既深陷于严重的军事冲突、对峙中,又难以在军事上完全击败对方,因而采取的缓解措施。相关方面关注的只是,如何预防对方利用缓解之机,获取得以取得最终胜利的军事优势,特别是要力避缓解中遭到对方突然袭击的危险。所以,建立的军事互信机制,必然以"军事互信"措施为主要内涵。
但是,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却面临着完全不同的局面。不仅因为2008年以来,两岸军事冲突、对峙的危险及其可能性,都不断降低,以至于可认为基本上不再会发生,更因为两岸之间"互疑"的焦点,实际上不是具体的"军事互疑",而是"政治互疑",即大陆方面对于台湾方面可能选择"台独"的疑虑,以及台湾方面对于大陆方面以武力反"独"促统的畏惧。显然,仅包含具体"军事互信"措施的所谓"军事互信机制",对于两岸、对于两岸关系都没有重要的实际意义。两岸之间真正需要的,是以消除"台独"可能性对两岸、两岸关系深刻不利影响为核心内涵的"除疑增信",即建立和不断强化以消除"台独"危险为基础的"安全互信"、"政治互信"。坦率地说,在两岸关系持续和平发展的形势下,以及两岸军事实力对比大陆占有不可逆转的压倒性绝对优势的现实下,具体的"军事互信",对于保持台海局势的和平稳定,以及维护台湾安全,都没有真正重要的实际意义。关键问题过去是、现在是,今后仍然是消除"台独"的危险及其影响。所以,虽然需要具体的"军事互信",但更需要广泛的"安全互信"、"政治互信"。前述未来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可能涉及的"安全互信"、"政治互信"措施,显然是十分必要的,而且必然占据主导地位。
既包括两岸具体的"军事互信",更包括两岸广泛的"安全互信"和"政治互信",这一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两岸关系特色,将不仅在最终建立的"机制"中得到表现,而且在"机制"的建立过程中就将得以表现,并将在这一过程中发挥十分重要的积极影响。尽管现在台海局势大为缓和,但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在台湾岛内仍然是高度敏感问题,令执政者望而生畏,从而实际上难以开展。但相对而言,某些前述"安全互信"、"政治互信"措施,却似乎具有一定可行性。例如,"共同救助海难"实际上就已经展开,进行了几次联合演习。这使人们受到启发,即在广泛的"安全互信"和"政治互信"范畴中,总是可以发现具有可行性的项目而先行先试,从而带动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建立。当然,两岸执政者,特别是面临质疑的台湾执政者的胆识、勇气和智慧,是决定性的因素。
坚持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为"机制"的保障
已经建立的各个军事互信机制,无例外地都包括了相应的监督、仲裁机制。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这些监督、仲裁几乎全部由当事双方之外的势力实施,即监督、仲裁来自外部。唯一的例外是当年华约与北约建立的欧安机制中的监督、仲裁机制,不是来自外部。原因应该是,没有外部力量能够对华、北约,以及它们之间的纠纷实行监督、仲裁。可以预料,未来建立的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当然包括相应的监督、仲裁机制,但肯定不是由两岸之外的任何势力对之实施。这是两岸关系的特点决定的,是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又一个重要的两岸关系特色。
各种军事互信机制中包括的监督、仲裁机制,有两个方面的功能。其一,处理、协调由于违规行为引发的双方纠纷,甚至冲突,以保证机制的正常、稳定运行;其二,防止机制被严重破坏,以避免机制的失效。在这个意义上,未来建立的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需要包括监督、仲裁机制。几乎所有已建立的军事互信机制,都由当事方之外的势力实施监督、仲裁,是由于这些机制,都是在外部势力的参与、推动下建立的,很多情况下,外部的参与、推动甚至有决定性影响。但是,两岸的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的建立,将只是两岸共同努力的成果,没有,也不可能允许两岸之外的外部的参与。所以,未来建立的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中的监督、仲裁机制,将不会、也不允许由两岸之外的势力对之实施。(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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