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2日電)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今天上午當庭自辯,否認受賄罪中的一項指控,稱自己沒收錢,中紀委審查期間他曾「違心承認」此事,是因自己當時完全不知事情情節,「腦中一片空白」。
根據濟南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庭審對話實錄顯示,當審判長詢問大連國際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唐肖林說曾三次送錢給薄熙來,金額達人民幣110萬9446元時,薄熙來當庭表示異議。
薄熙來自辯,而非律師代為發言,他稱,三次送錢的指控是「不存在」的,唐肖林請託之事都是公事公辦。
這是法庭審理受賄罪第一案,薄熙來就否認拿錢。
他詳細描述自己和唐肖林是文革時認識的好朋友,但唐肖林擔任大連國際公司總經理期間,他提供的相關幫助「為公不為私」,是為「大連的利益」。
薄熙來還把責任推給好友稱,當時唐就土地開發一事尋求他幫助,但唐後來隱瞞倒賣建好的大樓,這點他「完全不知情」,才會向中紀委「違心承認」。
薄熙來當庭抗辯又推責,而正式開庭審理前,他還向法庭喊話說,希望法官能合理公正的審判,按大陸法律的程序來審判。
法庭照例先告訴薄熙來可對檢方陳述表達異議,而他庭訊一開始就說,自己將「具體案件一個一個的講」。10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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